提问信息 | |||
提问人名称: | 小凡 | 提问时间: | 2006-05-10 10:28:27 |
提问内容: |
我们去年买了塔尔坡建秦小区的房子(原制线厂),三号楼大概是2000年盖好的!可是天燃气未开通,听说是初装费有问题! 想问一下,现在能解决吗?我们想用天燃气!! 谢谢…… |
||
回复内容 | |||
回复时间: | 2006-05-10 10:28:27 | ||
回复内容: | 小凡: 您好!针对此问题,我们已与该单位联系过,此事已解决。 |
提问信息 | |||
提问人名称: | 电建用户 | 提问时间: | 2006-04-28 17:02:08 |
提问内容: |
你们公司对于天然气基本气费收取的回答太不负责任,说话也太欺负人了,你们说“只有等到您家房子不再使用天然气时,可以按规定退还基本气费”试问你是不是为要五十元钱而不用天然气!我们请你们查一下帐本:这五十元基本气费不是机表收IC表不收,而是同是机表有的收有的没收!难道因人而宜? |
||
回复内容 | |||
回复时间: | 2006-04-28 17:02:08 | ||
回复内容: | 电建用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50元基本气费同是基表用户有的收有的不收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照咸政发[1997]6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所有基表用户一视同仁,均在通气前收取50元的基本费。除一些特殊原因,比如通气时用户不在家、房子当时没有住户或者房子住户变更等原因造成50元基本气费未收上来外,不存在因人而异与不收的问题。如果确实是因我们工作疏忽,而给您造成了这样的错觉,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和内疚。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减少和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对您的批评和意见,我们再一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
提问信息 | |||
提问人名称: | 燃气用户 | 提问时间: | 2006-04-27 17:39:57 |
提问内容: |
咸阳新奥天然气公司强行收取用户60元的安装验收费太不合理了,凭什么一个报警器要180元而且强制消费? |
||
回复内容 | |||
回复时间: | 2006-04-27 17:39:57 | ||
回复内容: | 用户: 您好!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是依据陕西省建设厅文件陕建发[2003]77号《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新建住宅及锅炉房、餐厅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应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的通知》以及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咸政办发[2003]110号《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燃气具市场的通知》第五条和2006年1月5日咸阳市安检局和燃气管理办公室共同颁布的公告:市天然气公司要依据省、市规定在市内新建住宅应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装置;燃气锅炉房、公福灶具餐厅、家用淋浴器、壁挂炉等燃气用户,必须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对不符合燃气安全规范的用户,可以停止供气。 |
提问信息 | |||
提问人名称: | 思源南路住户 | 提问时间: | 2006-04-20 16:28:32 |
提问内容: |
我省天然气初装费早已取消,)“2003年10月,我省物价部门就对天然气收费问题进行了明确答复,立即停止天然气初装费收费。”昨日,本报报道了咸阳一市民《为天然气初装费打官司》一事后,引起西安不少买房者的强烈反响。西安市太白路的唐女士给本报送来了一份有关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复函,该复函上明确指出,各 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2002年财政部发文要求我省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律师王洪表示,既然天然气初装费已被明令取消,收取这笔费用就属于违规行为,多年来收取的初装费就应该退还给市民。 |
||
回复内容 | |||
回复时间: | 2006-04-20 16:28:32 | ||
回复内容: |
提问信息 | |||
提问人名称: | asad | 提问时间: | 2006-03-22 13:36:46 |
提问内容: |
请问哪里可以下载到《咸阳市城市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
||
回复内容 | |||
回复时间: | 2006-03-22 13:36:46 | ||
回复内容: | 用户: 您好!《咸阳市城市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在开户时已发放到各个用户手中,如果您没有可到咸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营业所去索取。 |